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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许可
bet365中文客服  来源:交运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3-30

事项名称

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许可

事项编码

PYSP042-JT04

行政审批内容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经营许可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3.《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六条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A、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B、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C、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验原件、复印件1份)
3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
4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
5
、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
、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7
、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8
、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
、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
10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申请表格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县审批中心交通局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平阴县交通运输局

审批程序

当事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县局相关科室审查(现场勘验)报市运管办—专家评审—运管办负责人审查签批—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除外)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需年审

受理地址

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0531-87854089

   

 

信息编发: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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