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办证机关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 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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