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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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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名称 |
驾驶证注销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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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平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
3 |
申报条件 |
机动车驾驶人 |
4 |
办理所需证件 |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一寸白底彩照一张 |
5 |
办理流程 |
受理岗审核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被撤销的,档案管理岗审核并收存机动车驾驶证和《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档案管理岗审核并收存机动车驾驶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属于其他符合注销条件而未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档案管理岗直接签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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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7 |
办理地点 |
平阴县振兴街90号交警大队车管所 |
8 |
办理期限 |
一个工作日 |
9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10 |
咨询电话 |
87886674 |
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13 |
公开范围 |
面向申请人 |
14 |
责任部门 |
平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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