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出台《平阴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及七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印发《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是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财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和确认,严格按照经批准并公布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根据后续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管理措施,增强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下发了《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阴县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平阴县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平阴县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为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奠定基础。四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制定下发平阴县县级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因公出国境、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出台了《平阴县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了三年中期财政规划。财政收入依法征管,建设了涉税信息平台,制定下发了《平阴县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公开发布了《平阴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在我县选取五家企业代表,作为涉企收费动态监测点。出台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调整部分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平财行[2018]1号)文件,转发了省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涉密专用信息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县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公务仓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等工作。推进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编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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