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宣传教育。利用期末总结会专项部署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二是全面自查自纠。持续开展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排查活动,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三是集中治理查处。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工作。重点检查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监督方式、问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督学督导工作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五是疏导合理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摸清群众需求,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采取设立公益辅导点、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答疑等形式,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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