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审批
事项编码
PYSP012-QX04
行政审批内容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1、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1份)。
3 人员登记表、作业人员资格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4 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5 安全保障责任制度。
申请表格
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平阴县气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审批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气象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现场勘验)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窗口负责人、处、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证。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颁发《施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3年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年审
受理地址
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31-8785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