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09]24号)、《关于落实创业两项补贴的实施意见》(济劳社字[2009]92号)、《关于申报创业带动就业两项补贴相关问题的通知》(济就办字[2010]9号)。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注册经营者的身份证、失业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创业者个人缴费的提供银行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的,提供《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的,需填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领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花名册》,提报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提报材料;(所需表格、证明信请到www.jnldjy.gov.cn网站下载)
3、审核材料;
4、发放补贴。
四、办理时限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责任科室:劳动就业办公室创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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