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 |
办理机构: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办理依据: |
人事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点击进入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点击进入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点击进入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点击进入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 点击进入 |
办理程序: |
执业药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可直接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省局于每月的最后一周办理注册手续。地点为济南市解放路ll号,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
所需资料: |
申请首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中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6张;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的健康体检表;(肝功五项须查) (5)执业单位证明;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复印件。申请再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2)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2)执业单位证明; (3)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