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生育第二个子女许可
事项编码
JNSP060-RJ01
行政审批内容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规定
申报材料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三)两人二寸合影照片1张
(四)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五)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六)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申请表格
平阴县二胎审批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审批决定机关
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审批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完成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三年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年检
受理地址
平阴县行政审批中心一楼人口计生委窗口
联系电话
0531-8785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