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通卡及电子标签介绍
鲁通卡是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为方便广大高速公路用户,提高高速公路服务水平,节能减排,面向公众发行的联网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和非现金支付专用交费卡,并兼作高速公路通行卡。
鲁通卡由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制作、发行,由山东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各客户服务网点向社会公开发售。
为满足不同用户需求,鲁通卡分为鲁通卡A卡(记账卡)和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
客车、货车均可使用鲁通卡。
平阴ETC业务办理地点:平阴县公路局办公楼一楼
客服电话:0531-87878669
(一)鲁通卡A卡(记账卡)
鲁通卡A卡(记账卡)发售对象为信用度较高的单位用户和能与本人信用卡绑定的信用度较高的个人用户,一卡一车,卡与车辆绑定,先消费,后缴费。办理时须登记单位用户资料、车辆等相关信息,按规定缴纳一定额度的通行费保证金,并签订协议,可挂失、可注销。
1、鲁通卡A卡(记账卡)的特点
先用后付,自动划账 刷记账卡通行联网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计算通行费、记录通行信息,自动、分次从用户账户中划扣记账卡相关费用,安全、准确、可靠。
自动缴费,方便快捷 安装专用电子标签的客车,配合记账卡可免停车通行自动收费车道,快速、便捷、安全。
一户多卡 ,便于管理 先消费后结算,单位可同时对多部车辆办理记账卡,便于车辆管理,可大幅减少司机备用金,财务资金管理更加严谨。
刷卡消费,电子交易 持卡可在高速公路刷卡支付通行费,无需缴纳现金,司乘人员无需携带大量现金出行,安全又方便。
查询清单,清晰明了 用户可通过办卡客服网点或客服网站方便查询详细的车辆通行记录清单,对车辆出行情况以及费用情况进行有效核对和监管,账务清晰明了。
汇总发票,报销方便 定期汇总发票,对需要报销的用户尤其方便。
2、鲁通卡A卡办理方法
办理鲁通卡A卡(记账卡)时单位用户须携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单位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到就近客服网点申请办理。
(二)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
鲁通卡B卡先充值,后消费,可多次充值,长期使用,不提取现金、不计息。卡内记录了资金信息,相当于一个电子钱包,用户通过联网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用预付费卡代替现金支付通行费,资金直接在卡上扣除。
鲁通卡B卡分为记名式与不记名式两类。
记名式鲁通卡B卡使用一卡一车,卡与车辆绑定,可挂失、可注销。
不记名式鲁通卡B卡,卡与车不绑定,不可挂失、不可注销。
鲁通卡B卡用户可到客服网点或代理网点充值,每次充值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初始充值最少500元)。
1、鲁通B卡的特点
申请方便,即买即用 可在鲁通B卡客服网点购买,方便、快捷。
刷卡消费,电子交易 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可在高速公路刷卡支付通行费,无需缴纳现金,无需携带大量现金出行,安全又方便。
电子钱包,安全可靠 预付费卡相当于一个电子钱包,刷预付费卡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计算通行费,实时在卡上扣费,安全、准确、可靠,预付费卡剩余金额可随时通过电子收费客服网点或网站、客服电话查询。
自动缴费,方便快捷 安装专用电子标签的客车,配合鲁通B卡使用,可免停车通行自动收费车道,快速、便捷、安全,节省通行时间,减少车辆磨损和油耗。
网点众多,充值无忧 预付费卡充值点遍布全省,除了鲁通B卡客服网点外,用户还可以合作的银行充值点及代理点进行充值。
两年之内,享受优惠 用户持鲁通B卡(预付费卡)通行,2012年6月30日前,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九五折。
2、鲁通卡B卡办理方法
个人、单位用户均可到就近客服网点办理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业务。
记名式鲁通卡B卡个人用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机动车行驶证;记名式鲁通卡B卡单位用户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件、办理车辆行驶证及单位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到客服网点申请办理。
不记名式鲁通卡B卡,申办不记名式鲁通卡B卡时,用户不需登记用户资料、车辆等信息。
二、电子标签及办理方法
车载电子标签(OBU)是安装在车辆上与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车道专用微波通讯设备进行短程通讯和信息交换的电子装置,电子标签(OBU)内记载车辆信息。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仅限客车安装)与鲁通卡配合使用,可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车道(ETC专用车道),享受快速通行服务。
电子标签仅限办理鲁通卡的客车用户办理,货车等计重收费车辆,不予安装电子标签。
电子标签功能特性为:
基于5.8G频段专用短距离通讯(DSRC)技术,内置电源,电池低电压报警、超强3M双面胶固定,高安全智能卡读写接口,支持双向认证及加/解密符合金融卡交易规范ISO14443,实现真正安全的电子钱包,抗高强度跌落与振动、不易脱落、可靠防拆卸功能,快速交易能力(典型交易时间小于0.25秒)。
个人用户申办电子标签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行驶证,驾驶申办车辆到就近客服网点办理。
单位用户申办电子标签时,需携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驾驶申办车辆到就近客服网点办理电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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