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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