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事项由县国税局窗口受理;
2、由受理岗位受理纳税人设立登记申请,发放《税务登记表》等需填写表格;
3、审查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进行联网信息审查;反馈无非正常户信息后,即可受理。
4、审查其提供其他证件,并进行原件及其复印件比对;
5、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填报表格是否正确。对资料不全的,退回补正;
6、对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员在《税务登记表》中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等,同时在综合征管软件(CTAIS2.0)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对逾期登记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7、进行复核及与联办部门地税局交接资料;
8、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有关资料,并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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