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4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改善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镇级政务服务“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清单(以下统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基本情况 县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纳入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995项。其中依申请行政权利事项465项,确定“零跑腿”50项,“只跑一次”415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530项,确定“零跑腿”29项,“只跑一次”501项。 二、严格落实清单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事项清单,兑现服务承诺,认真履职、密切协作,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督落实,对落实不认真、不到位、敷衍塞责、消极拖沓的,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问责。 三、加强清单动态管理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部门职能变化,以及办事流程优化等情况,按照便民利企高效原则,对本部门(单位)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研究提出“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办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附件:1.平阴县行政权力事项“零跑腿”“只跑一次”“你 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清单 2.平阴县公共服务事项“零跑腿”“只跑一次”“你 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清单 附件1.2.xls
平阴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