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人事代理是指流动人员本人申请将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挂靠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委托其进行管理。办理程序如下:
(一)普通代理
1、个人委托人事代理须向章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调动审批表》(可以下载,须用16开纸双面打印)或《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审批表》(可以下载,须用16开纸)。原单位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后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调转手续。原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现实表现及人事档案一并转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转递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完备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核无误后,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
4、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本人各一份);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登记表》(可以下载,须用16开纸双面打印)一份;
5、辞职、辞退、除名、自动离职、自费出国人员只管理人事档案。存入人事档案时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代理审批表》(可以下载,须用16开纸),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本人盖章签名后,一份本人保存,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二)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个人代理
1、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个人代理需携带以下证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或《山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2、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委托人事代理审批表》(可以下载,须用16开纸)一式两份;
3、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
4、按规定缴纳人事代理费。
毕业生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后,即开始计算工龄,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后办理转正定级、确定职称等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可办理改派、调整或调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