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委 平阴人大 平阴政府 平阴政协 平阴纪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體中文版 |  手机版 |   
网站首页
| 平阴动态 | 政务公开 | 在线服务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在线服务>> 办事部门导航>> 民政局
农村五保供养申请
bet365中文客服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1-03

1、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工作规程及办理机构: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信息编发:信息网络中心  
·上一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下一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版权所有:“中国·平阴”bet365中文客服  设计规划、开发运维:平阴县信息网络中心  
主办:平阴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平阴县府前街35号  邮编250400   技术支持邮箱: 87883092@163.com 备案号:鲁ICP备05035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