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条件:1、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并具有一定劳动技能。2、符合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条件,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3、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正式营业执照。5、有经营活动场地,贷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偿还能力。
二、贷款额度与期限: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两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贷款利率与贴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审核由财政据实全部贴息;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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