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平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平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申报材料
1、医疗保险手册;
2、平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3、住院病历复印件;
4、出院诊断书;
5、有效费用单据;
6、有效费用清单。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提报材料;
3、审核材料;
4、支付现金或支票。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30个工作日办结。
五、基础政策
需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应由二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专科医院组织专家,并提出建议,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填写《平阴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住院病历首页和医嘱单复印件、出院诊断书、有效费用单据和费用清单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费用申报。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规定支付。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自行转诊转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
责任科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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