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61号)。
二、申报材料
居民二代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
1、村协办员对符合条件人员通知;
2、乡镇保障所进行审核;
3、县级经办机构进行复核。
四、办理时限
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结。
责任科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878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