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监察局、济南市人事局、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74号)、《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阴县人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平办发[2008]4号)、《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意见》(平组[2008]12号)。
二、办理程序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由调出、调入单位及双方主管部门进行商洽,经本人同意后,由县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调配手续(党政机关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调配手续,按照《中共平阴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意见》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县内调动
1、本人向调出单位和拟调入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2、调出、调入单位及双方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县内商调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调出、调入单位及双方主管部门盖章后;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社局提报调动人员申请和《机关事业单位县内商调人员情况表》。
3、县人社局核实拟调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后,提出初步意见进行报批。
4、报批同意后,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向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动通知,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工作交接完毕,同意调出”的介绍信。
5、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向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行政介绍信》,调动人员在期限内到调入单位报到。
(二)县外调入
1、本人向调出单位和拟调入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2、调出、调入单位和双方主管部门以及调出方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由本人填写《人员调配审批表》一式三份,调出、调入单位和双方主管部门以及调出方组织人社部门盖章后;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社局提报调动人员申请、《人员调配审批表》和拟调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3、县人社局核实拟调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后,提出初步意见进行报批。
4、报批同意后,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向调出单位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发出《商调函》,要求对方出具《行政介绍信》,同时拟调动人员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拟调动人员持《商调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人员调配审批表》到县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6、调动人员持《户口迁移证》和调出单位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再由公务员管理科向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行政介绍信》,调动人员在期限内到调入单位报到。
(三)调出县外
1、本人向调出单位和拟调入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2、调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本人填写《人员调配审批表》一式三份,调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后;由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社局提报调动人员申请、《人员调配审批表》。
3、县人社局核实拟调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后,提出初步意见进行报批。
4、报批同意后,县人社局在《人员调配审批表》上盖章,由公务员管理科向调入单位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发出《商调函》和《人员调配审批表》。
5、调入单位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向县人社局发出《商调函》,县人社局根据对方商调事项,办理调动人员的行政关系转介手续和人事档案转递手续。
6、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向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动通知,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工作交接完毕,同意调出”的介绍信。
7、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向调入单位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发出《行政介绍信》,调动人员在期限内到调入单位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到。
三、办理时限
按时办结。
责任科室: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87885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