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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bet365中文客服  来源:国土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6-12

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事项编码

 

行政审批内容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土地登记办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受理。

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双方保证书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复印件),抵押权人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明确的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土地抵押登记情况确认书(原件);

6、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土地出让合同、契税单据、出让金单据、章程、政府供地批文(原件、复印件);

7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原件、复印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表格

《土地登记申请书》、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

审批程序

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由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件进行整理、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局地籍科审查、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局领导审批、签字,地籍科登记、造册,由窗口发证;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地籍科提出审查意见,由窗口办理退件。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土地他项权利证书》

审批收费及依据

标准及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第三条 

收费范围: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①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②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③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和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④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⑤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⑥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⑦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⑧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审批年审或年检

受理地址

平阴国土大厦一楼  国土局窗口

电话

87854138

信息编发: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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