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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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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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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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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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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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审核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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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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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数量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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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审批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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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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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破坏和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及其环境风貌。
2.工程设计方案经文物专家评审通过。
3.具有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条件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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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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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位置、资金来源、规模、用途、开竣工日期;
2、申请人对建设工程所在区域的所有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
3、工程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技术资料;
4、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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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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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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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申请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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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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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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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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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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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现场勘察-审核-分管领导签批-窗口发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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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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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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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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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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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收费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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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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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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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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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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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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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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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785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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