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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
bet365中文客服  来源:计生委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6-12

事项名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

事项编码

 

行政审批内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符合省条例有关条款规定。

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已婚的需提交结婚证明。

二、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信》。

申请表格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信》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平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决定机关

平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程序

先由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30日以上,赴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生活的成年育龄人员提出申请,由其所在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经审批中心受理人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审批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三年。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无年检

受理地址

平阴县行政审批中心一楼人口计生委窗口

联系电话

0531-87854122

信息编发: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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