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发放管理适用于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的中国公民。
2、《服务手册》的发放,以女方为主,根据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以及特殊人群的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事所需材料清单
领取《服务手册》时,应当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夫妻二寸近期合影照片一张和户籍地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当地乡级计生部门盖章),并如实声明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填写《婚育状况声明书》。
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试行)
济南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
依法登记结婚,自愿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服务手册》,凭《服务手册》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免费项目以及有关奖励优待政策,办理新生儿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