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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新领
bet365中文客服  来源:畜牧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6-12

事项名称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新领

事项编码

 

行政审批内容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新领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2008第15号)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凡平阴县范围内,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受理。

 

申报材料

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冷却、低温运输、化验监测等设备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培训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申请表格

《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书》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平阴县畜牧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平阴县畜牧局

审批程序

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向县畜牧局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资料。县畜牧局在接到申请的20日内,依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2008第1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时限

20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二年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无年检

受理地址

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畜牧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31-87854125

信息编发: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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