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税务登记变更
事项编码
JNSP104-DS01
行政审批内容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16、17、1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讲,第1、2节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营业执照变更
申报材料
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验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申请表格
《税务登记变更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平阴县局
审批决定机关
审批程序
税务登记受理窗口对资料进行初审,录入征管系统,打印《税务登记证件领取通知单》,后台进行复审后转各所属分局接收岗核准,核准信息返回之后打印税务登记证。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无
受理地址
济南市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31-8785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