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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征收设立
bet365中文客服  来源:地税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6-12

事项名称

申报征收设立

事项编码

JNPY124-DS02

行政审批内容

契税申报设立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契税申报。

申报材料

1、个人合法性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结婚证、合法性直系亲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查档证明(面积在144以下唯一住房);

7、单身证明(够法定结婚年龄无配偶者);

8、公证书(赠与、继承房屋土地)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地税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表格

《契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申报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平阴县地方税务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平阴县地方税务局

审批程序

契税、耕地占用税申报表受理窗口对资料进行受理——初审—审核录入——开票,填写传递单并盖章。

审批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受理地址

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31-87854112

信息编发: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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