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发票领购申请
事项编码
JNSP104-SG04
行政审批内容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
申请材料
1、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发票专用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票种登记表一份
申请表格
《发票核定申请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平阴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平阴县地方税务局
审批程序
发票管理岗受理后,审核录入信息,转管理局审核,管理局审核完毕后转发票管理岗发售发票。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受理地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31-8785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