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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bet365中文客服  来源: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0-08-20

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序号

项目

内容

1

事务名称

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2

办事机构

县公安局户政科

3

申报条件

因工作调动至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依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的调令,完备工作调动手续后,到县公安局办理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准迁证明并迁入户口;

4

办理所需证件

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

办理流程

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

6

收费标准

1、户籍证明材料:5/    鲁价费发[2006]231

2、户口准迁证:5/     鲁价费发[2006]231

3、居民家庭户口簿:10/  鲁价费发[2006]231

7

提交材料

见附件一

8

办理地点

拟落户地所属派出所

9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11

咨询电话

85088038

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15

审核程序

所属派出所审核,县局户政科办结

16

责任部门

平阴县公安局户政科

附件一    提交材料

1、县委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出具的调动函原件及复印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信

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

4、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

5、迁入户口通知单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编发: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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