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结婚登记
办理部门
平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申请范围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所需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办事流程
初审--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复审--颁发结婚证
办结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
9元 价费字[1992]249号计价格〔2001〕523号
咨询电话
0531-8788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