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国办发[2009]66号、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
二、申报材料
1、从外地转入养老保险,需提交本地参保手册及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从本地转出养老保险关系至外地,需先办理减员手续后,携带户口本原件、养老保险手册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外地转入本地,需先在我县参保,我处方可受理其转入手续。转移人员在我县参保后,出具外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续工作既由我处与外地社保机构联系完成。
2、本地转出外地,办理完毕减员手续,凭户口本原件、养老保险手册在我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外地向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我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续工作既由当地社保机构与我处联系完成。
四、办理时限
手续完备,即时办理。
责任科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业务科
联系电话:8789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