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办事程序
一、政策依据
《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阴县人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平办发[2008]4号)
二、办理程序
(一)辞职程序
1、申请辞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本人填写《辞职审批表》。
2、申请辞职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在《辞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
3、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反馈《辞职审批表》,向申请辞职人员主管部门下达《批准辞职通知书》。
(二)辞退程序
1、单位辞退工作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辞退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2、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3、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辞退手续,并报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备案。
三、办理时限
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基础政策
辞职辞退人员被批准的当月,所在单位到县编办、县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办理减人减资手续,从辞职辞退的次月停发工资;负责将人事档案转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本人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已实行失业保险的部门或单位,辞退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责任科室: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87885887 |